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的正常开展,现对B06—102/103的使用与管理做如下规定:
使用前向书院院务委员会以邮件方式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禁止乱贴乱画,保持墙壁干净。
地面干净,无杂物。
桌椅移动时稳挪轻放,不可损坏。
使用过后将垃圾清理带走,保持室内整洁。
使用过后随手锁门,关灯。
使用过后,书院办公权益项目部将对活动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,未能按规定保持活动室卫生的个人/团体,将被书院通报批评,并将限制该个人/团体对于书院活动室的使用。
若需申请,请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:2858603605@qq.com
——国栋书院办公权益项目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