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推行国家资助政策,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励志工程,发扬自尊、自立、自信、自强、自助精神,充分展示书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,现决定在书院本科生中开展2016-2017学年“自立自强先进个人”评选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
(二)学习刻苦、成绩优异,道德品质优良,遵守国家、学校各项法规、制度,积极参加学校活动、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活动;
(三)家庭经济困难、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,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,自强不息,勇于进取;
(四)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,积极投身校区的各项建设,对书院、学校及社会有感恩之心,愿意回馈社会、回馈他人;能够用实际行动彰显榜样力量,激发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意识。
二、评选流程
国栋书院采取公开打擂的方式,2016-2017学年“自立自强先进个人”评选采用“学生本人申请-书院初评打擂”的流程进行,并从中择优推荐优秀个人参加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终审打擂,校区评选10名本科生授予“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-2017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颁发证书及助学金奖励。
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申请截止时间:2017年5月25日13:00
打擂时间及地点:2017年5月25日18:00
打擂地点:B06二楼会议室
形式:4分钟PPT自述,1分钟评委提问
材料上交:电子版发至dutgdsy@126.com邮箱,纸质版上交至B06-101-6办公室
三、申请材料要求
1、申报学生需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-2017学年“自立自强先进个人”申报表》(附件1),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(需另附页),以第三人称行文,文章内容真实突出,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、感人事迹、深刻感悟等,全文字数2000字左右;(纸质版+电子版)
2、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-2017学年“自立自强先进个人”汇总表》(附件2);(电子版)
3、需提供电子版申报个人生活照片(分辨率不小于300dpi,照片大小不小于2M),以姓名命名;(电子版)
如有疑问请咨询:0427-2631696
大连理工大学国栋书院
2017年5月17日